南京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和步骤

导语 委托逐年还公积金贷款、委托逐月还公积金贷款、委托逐月还商业贷款等办理流程及提取发放日期如下。

  提取方式:

  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职工可在“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等互联网渠道办理本地购房提取情形:

  (一)购买商品房;

  (二)购买存量房(含法院拍卖住房);

  无法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在1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需要查证材料的,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提取材料:

  职工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其配偶符合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其家庭成员符合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家庭关系证明。     

  职工办理提取时应授权受委托银行和公积金中心查询、保存和使用相关共享信息,经职工授权查询的共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职工应配合公积金中心对相关材料进行查证。

  >>点击查看:南京公积金提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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