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如何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导语 特困申请人将申请供养材料递交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本人申请: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代申请:

  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代理人代为提交申请。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当履行相应的委托手续。

  拓展阅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待遇能同时享受么?

  不能。

  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不再适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残疾人不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同时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条件的未成年人,选择申请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不再认定为特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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