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导语 《江苏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属于救助范围。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特困供养审核时间:

  1.街镇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2.将审核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3.区民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特困】可获江苏特困救助供养人员申请条件、认定标准、申请材料、申请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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