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怎么更换

导语 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可以更改共同借款人,本文介绍了具体的共同借款人更换流程,详情见正文。

  江苏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可以更换,具体流程如下:

  1、新签合同要更换共同借款人的,请在下一年度申请办理续贷时,您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原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申请表》原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2、对过往已经生效的《借款合同》变更共同借款人的,需要您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

  【拓展阅读】专升本、继续攻读研究生如何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

  1、当您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需要调整还款计划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时,请您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请。

  2、老师现场审查、核对相关信息后,将帮助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变更单需您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并经国家开发银行同意后生效。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不能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按照原还款计划偿还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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