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居家办公工资打折扣吗

导语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南京单位安排居家办公的,应依法支付员工相应工资。

  对于按政府防疫政策集中隔离治疗(观察)的因“黄码”居家隔离观察的健康码无异常但因疫情防控要求实施隔离观察的员工,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居家办公。

  ➤工资支付要求

  单位安排居家办公的,应依法支付相应工资;单位未安排居家办公的,应当(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视同职工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如需开具居家隔离相关证明,员工可联系社区咨询处理。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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