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产假遇上法定节假日顺延吗?工资怎么发?

导语 2022年2月10日,《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印发,根据相关解读,政策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产假等假期。

  江苏产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且劳动者按规定享有的产假、男方护理假、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期间,企业应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女方产假: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原规定延长30天),达到15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男士护理假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女方产假期间,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育儿假:

  《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2022年2月10日),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每年的育儿假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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