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南京城乡居民养老金最低标准什么时候实行

导语 江苏省调整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此标准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实行。

  2022年,南京城乡居民养老金新标准从2022年1月1日开始执行,惠及全省近1100万城乡居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要求各地积极筹措资金,于3月31日前把政策落实到位。

  拓展阅读:

  高龄补贴计发标准

  自2019年7月1日起,对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发放高龄补贴。具体标准为:年满65(含65,下同)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发5元;年满70不满75周岁的增发10元;年满75不满80周岁的增发20元,80周岁及以上的增发30元。

  丧葬补助金计发标准

  参保人员或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社保机构按规定标准支付丧葬补助金,且与其他保障待遇的丧葬补助金不重复享受。现标准为2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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