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买了房子还未交付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吗?

导语 在南京买了新房已经备案,但是还未交付,是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详见正文。

  问:在南京买了新房还未交付,在外租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吗?

  答:新购房产登记备案后,名下已有一套房产,不符合租房提取条件,但可以办理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

  拓展阅读: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办理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办理要件】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或线上确认);身份证;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办理方式】可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职工可在“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等互联网渠道办理租住私房提取。无法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提取额度】未婚职工按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14400元计算,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28800元计算。提取资金转账至职工在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在1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需要查证材料的,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时间间隔应大于等于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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