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区2021年关于补贴技改投资实施细则原文

导语 2021年9月,南京市江宁区出台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八条”,发布《关于补贴技改投资实施细则》,详见正文。

  2021年,江宁区在全面承接南京市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政策基础上,出台了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八条”。

  《关于补贴技改投资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

  在江宁区内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

  二、享受条件

  (一)诚信经营,财务管理健全规范,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企业已取得技术设备投资项目备案证或核准批复;

  (三)企业购置的技术设备应在本区使用并承诺企业存续期间不搬迁至外地;

  (四)企业项目备案或核准时间应在2019年1月1日以后,获得项目代码,项目实施地在江宁区;项目技术设备购置发票日期应为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且累计设备购置金额应达到50万元(含)以上。

  三、办理流程

  (一)企业按申报条件向所在地街道、开发园区递交申报材料;

  (二)各街道、开发园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汇总情况正式行文报区工信局;

  (三)区工信局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现场审核,汇总审核情况后,会同区财政局按照资金审批下达流程,拨付资金到企业。

  四、联系方式

  区工信局:汤勇,025-52289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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