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灵活就业还能领失业补助金吗
导语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南京市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
南京灵活就业人员在符合对应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在符合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
申领失业补助金有什么条件?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失业补助金的发放标准如何确定?
人员类型 |
发放标准 |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
750元/月 |
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 |
450元/月 |
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
450元/月 |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灵活就业】可获南京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指南,缴费标准/时间/流程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