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企业减征+实施范围

导语 南京市为帮促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自2021年8月1日至10月31日,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减征对象缴费率见正文。

  减征范围

  此次减征对象包含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的各类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

  实施范围

  用人单位缴费率由9.8%(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率0.8%)下调至8.8%

  注意:用人单位补缴此次阶段性减征政策实施前的欠费,以及预缴此次阶段性减征政策终止后的费款,均不属于此次减征政策范围。

  拓展阅读: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每年人社部门会发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的通知,用人单位根据通知规定时间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申报。一般在每年的4月-6月期间。

  2.哪些用人单位需要进行年度缴费基数申报

  在上年底12月(含12月)前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且在当年1月(含1月)参加结算(产生社会保险费)的所有用人单位需进行当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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