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南京四区落户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2022年7月11日,南京市发布《南京市关于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落户政策实施办法》,南京四区落户办理材料详见正文。

  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城镇地区的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3、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办理户口迁移应当本人到场申请,申请随迁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的,根据投靠落户情形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亲属关系通过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查明的,以及在有效居民户口簿中已注明的,不需再提供关系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籍档案资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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