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才落户子女可以随迁吗
导语 2021年5月31日南京市公安局发布《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自2021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子女随迁有一定条件,详见正文。
南京人才落户子女可以随迁,但有一定的条件。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南京人才落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城镇地区: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四)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1、夫妻双方均按第(一)、(三)、(四)项条件申请户口迁入的,可以随迁未成年子女。
2、夫妻双方一方户口已在本市(不含户口登记在本市高校学生集体户及鼓楼区上海路203号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中心集体户),另一方按第(一)、(三)、(四)项条件申请户口迁入的,也可以同时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
3、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和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随迁未婚子女和配偶。
随迁未婚子女、配偶的,需同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未婚子女应当同时提交本人未婚承诺书,所持户口簿上婚姻状态应当为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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