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特殊儿童入学指南2021(材料+报名时间)

导语 高淳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特殊教育学校和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应积极接纳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及肢体残障等特殊儿童少年入学,严格做到“零拒绝”,详见正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特殊教育学校和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应积极接纳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及肢体残障等特殊儿童少年入学,严格做到“零拒绝”。

  报名登记

  适龄儿童少年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指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为其法定监护人)一致。

  (一)小学

  新生入学年龄应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6月5日至6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到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

  (二)初中

  6月5日至6日,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户口簿、房产证、学籍卡等材料,到所在施教区中学报名登记。

  (三)补充说明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对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招生学校统一安排补报名,学校须在醒目处张贴公布补报名日期。

  3.2021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范围内的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家庭户籍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三者一致的,在符合条件的适龄学生学位派定完成后,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提醒:2022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范围内的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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