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淳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流程(2021)

导语 南京市高淳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流程分为起始年级申请流程、非起始年级申请流程,详情见正文。

  南京市高淳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流程如下:

  一、起始年级申请流程

  (一)开发区企业的随迁子女

  6月份,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企业提交申请材料,经开发区汇总后将申请名单和相关材料在7月上旬交区招考中心审核。8月上旬,区招考中心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二)淳溪、古柏街道的随迁子女

  7月10日至11日,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申请材料到区教育局一楼大厅集中办理申请审核,填写《高淳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入学申请表》。区招考中心现场审核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并留存申请表;对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申请人缺少的材料名称,申请人补齐材料后在7月17日到区招考中心再次申请。8月20日前,区招考中心根据淳溪、古柏街道义务教育学校规模和接收能力,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并通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其他六个街镇的随迁子女

  7月中旬,其他六个街镇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申请材料到居住证所在街镇中心小学或初中登记审核。各相关学校应于7月上旬在学校醒目处张贴本《实施办法》,以及学校接受申请、审核材料的具体方案。8月25日前,各相关学校应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安排到位,并将《高淳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入学申请表》及《汇总表》报区招考中心。

  二、非起始年级申请流程

  (一)咨询学位情况

  随迁子女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到相关学校或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咨询学位空余情况,学校具备接收能力的情况下,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方可凭相关材料向学校递交转学申请。

  (二)转学审批

  接收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核实审批后,转出学校及主管部门完成“同意转出”审批。

  (三)相关说明

  对确有转学需求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相关学校有能力接收的前提下,全区统筹安排、有序接纳。转入学校不得对学生进行入学考试或测试,不得接收没有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休学期间不得转学,待复学后方可办理转学。4月份中考报名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办理初三年级学生转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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