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9人怎么考试?

导语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2024年1月12日16∶00截止报名。

  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岗位A01-A04: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与试讲。

  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报名结束后另行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名次在笔试结束一周后,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站上公布,如出现入围考生面试考核确认时放弃面试机会,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不再递补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方式将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试讲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人选。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7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和试讲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

  岗位A01-A04最终成绩计算方法:A01-A04岗位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试讲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试讲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出现总成绩、试讲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试讲加试确定排序。

  (2)岗位A05: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报名结束后另行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名次在笔试结束一周后,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站上公布,如出现入围考生面试考核确认时放弃面试机会,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不再递补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方式将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选。

  专业技能测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实际操作和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

  岗位A05最终成绩计算方法:A05岗位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出现总成绩、面试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同分,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加试确定排序。

  (3)岗位B01-B04: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与面试。

  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报名结束后另行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名次在笔试结束一周后,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站上公布,如出现入围考生面试考核确认时放弃面试机会,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不再递补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方式将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岗位B01-B04最终成绩计算方法:B01-B04岗位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1.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应聘人员无法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以下材料请应聘人员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时交给审核人员留存。

  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成绩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

  2.岗位B01-B04岗位另需要提供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

  (1)校级以下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所在学院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高校专职辅导员、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2)政治面貌证明: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必须由当前所属党组织于资格复审前6个月内开具。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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