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龄儿童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
线下报名需携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其它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5月17日—19日(周日—下周二),本区户籍一年级新生在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报名登记。
儿童入小学需年满6周岁(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适龄儿童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
线下报名需携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其它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小学原则上在学校审批机关的辖地内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
儿童入小学需年满6周岁(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省外市(县),随法定监护人到南京(同住),并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南京市户籍在本市辖区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任意一方法定监护人(下同)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时限截至入学当年 5月31日);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宁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如: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宁缴纳的社会保险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办理时限截至入学当年 5月31日)。
7月2日—7月6日(截止时间7月6日17:00)相关材料经有关学校审核通过后,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平台,填报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