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图书馆楼层指南

导语 南京图书馆是江苏省省级公共图书馆,国家一级图书馆。其前身可追溯到1907年由清两江总督端方创办的江南图书馆,地址南京龙蟠里惜阴书院旧址,总办缪荃孙。

  电子阅览室(五层)

  一、本室免费提供Internet访问,数据库、电子书刊、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资源的查阅服务,以及多媒体应用(VOD视频点播、音乐欣赏)等服务。读者凭本人南京图书馆借阅证或阅览证入室。

  二、开放时间:

  周一~周五:9:00~21:00;

  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9:00~17:30。

  三、注意事项:

  1、谢绝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读者进入本室。

  2、请勿将食品、不透明包(袋)、非本室书刊资料带入本室。

  3、严禁酒后和穿背心拖鞋者入内。

  4、请到存包间寄放私人物品,并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5、请保持室内安静,并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

  6、请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提倡合理有效地利用图书馆公共资源。

  7、请勿下载、安装和使用非正版软件,爱护各类机器设备,并配合工作人员管理。

  古籍阅览室(五层)

  一、本室提供3万册新印本、1万盒缩微胶卷与部分电子版、原本古籍阅览服务。古籍新印本可提供复印服务。同时提供各类课题咨询以及跟踪服务。读者凭本人南京图书馆借阅证或阅览证入室阅览。需阅览古籍原本时,另请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军人证、港澳通行证或台胞回乡证等)。谢绝少儿读者进入本室。

  二、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 9:00~17:30。

  三、阅览办法:

  1、室内陈列开架图书,每次限取2种(册),阅毕请置于阅览桌或书车上。

  2、已有新印本、缩微胶卷、电子版读物的古籍,一般不再提供原本阅览。

  3、阅览古籍原本请先填写索书单。若为古籍善本须出具有效介绍信。善本每次提供1部不超过5册;普本每次提供2部不超过30册。

  4、读者接到古籍原本,请先核查并签名,即可阅览,阅毕交工作人员方可离室。

  四、注意事项:

  1、请勿将有损文献和设施的物品(食品、水杯、饮料等)、包袋、及非本室书刊带入本室。严禁酒后入内。

  2、私人物品请到存包间寄放。请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3、请保持室内安静,并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

  4、馆藏资料未经许可不得带出本室。

  5、复制文献须办理登记手续,经批准方可复制。

  6、爱护图书,请使用铅笔摘录。请勿折页、撕割、涂抹、损坏图书。违者停止阅览并赔偿。损坏珍贵文献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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