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如何办理注册登记

  一. 名称: 机动车登记。

  二. 收费:《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收费

  三.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从受理之日算起,截止到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四. 办理部门: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检验科。

  五. 联系电话:84429535。

  六. 办理地点:南京市玄武区东方城68号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线机动车注册登记大厅。

  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安部72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公交管(2004)115号文件《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

  八. 办理流程图 (见附件一 )

  九. 办理程序(见附件二)

  十. 服务指南:(见附件三)

  十一. 服务表格:《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见附件四)

   

  附件二

  办理程序

  一.受理

  (一) 条件:申请本项行政许可所需提交材料:

  1. 申请表《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按表格要求填写)。

  2. 申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办理的,同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

  3. 机动车来历凭证;

  4. 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5. 机动车标准照片;

  6.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

  7. 车辆购置附加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8.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它证明、凭证。

  10. 不属于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的免予检验的车型的,还应当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二) 标准:申请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公安部72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符合《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三) 本岗位责任人:车辆管理所检验科登记审核岗民警。

  (四) 岗位职责及权限:

  1.审查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来历凭证、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不属于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的免予检验的车型的,还应当审查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并查验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有无被凿改嫌疑;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系统比对;属于《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范围的国产机动车,核对《公告》的数据。符合规定的,受理注册登记申请,确认档案编号,收存相关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

  2.申请材料不齐或有误的,将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二、牌证制作:

  (一)标准:公安部72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

  (二)本岗位责任人:车辆管理所检验科牌证管理岗民警。

  (三)岗位职责及权限:

  确定机动车登记编号;核发号牌;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以下简称行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下简称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交机动车所有人。

  三、业务审核:

  (一)标准:公安部72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

  (二)审核、审批岗位负责人:车管所分管领导

  (三)岗位职责及权限:

  1.复核全部资料。

  2.不符合规定的,在流程单上签署审核意见及理由,档案资料退回上一岗位。符合规定的,与申请材料一并转档案管理岗。

  四、档案管理:

  (一) 标准:同审核标准。

  (二) 本岗位责任人:检验科档案管理民警

  (三) 岗位职责及权限:

  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五、告知

  (一)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

  2.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4.发放受理流水单,通知申请人到选取机动车号牌和下一岗位流程。

  (二)本岗位责任人:车辆管理所检验科受理人员。

  (三)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制发受理流水号并归档。

  2.车辆管理所应当在计算机登记系统中录入登记事项,将相应事项签注在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相应栏目内,不录入的项目不签注,并签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

  六、监督检查举报:

  事项政策咨询电话:84429535

  车管所举报监督电话:84429388

 

  办理机构:新车办证点、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及其它业务部门名册

单 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车管所

玄武区东方城68

84429346

车管所江北分所

浦口石佛寺(浦珠中路359号)

86941628

车管所大明路汽车办证点

宁溧路下坞营138

52644202

江宁车管所

江宁开发区秦淮路18

52140900

江浦车管所

江浦街道龙华路11

58140612

六合车管所

雄洲镇灵岩镇桥西村交警大队内

57101038

溧水车管所

毓秀路168

57229588

高淳车管所

高淳淳溪镇北岭路(大市场内)

57347915

顺意旧机动车交易市场

312国道王子楼村101

85288258

河西二手车交易市场

应天西路交叉路西南

86462128

通元旧机动车交易市场

迈皋桥创业园9-1

68800201

鸿顺旧机动车交易市场

六合经济开发区毛许街道17

57138733

江北机动车交易市场

浦口石佛寺(浦珠中路359号)

57078755

天诚旧机动车交易市场

宁溧路夹岗村香叶村1

52640199

摩托车二手车交易市场

唐子街张公桥6号(旧货市场内)

86592324

久久旧机动车交易市场

高淳淳溪镇北岭路17

57336710

养路费征收处

洋珠巷56

52389325

车辆购置附加税征收处

太平门2

大明路611

84800894

52414455

南京市尾气治理办公室

珠江大厦13楼(市环保局)

52203088

南京市汽车尾气检测中心

虎踞路175

8321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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