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强制垃圾分类什么时候开始

导语 南京什么时候实行垃圾分类?南京垃圾分类指南是怎样的?南京垃圾分类试点小区有哪些?南京垃圾分类负责人怎么划分。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年11月1日正式施行

  《条例》规定,南京住宅区和农村居住区施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集中投放制度。这意味着每个小区都要逐步撤掉楼下垃圾桶,到指定收集点投放。目前,南京已经在64 个小区先行先试"撤桶并点 "(详见>>南京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建起分类亭、分类房等。到年底,有些小区可能还不具备条件,会逐步撤桶。对于一些下楼就到街的老小区,实在不具备建收集点的,将采取垃圾运输车流动收运。如果没有做好分类,运输和处置单位都可以要求管理责任人重新分拣,拒不分拣,可以拒收。

  处罚标准:

  1.如果个人违反《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中的,由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拒不听从劝阻的,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依据前款规定应当受到罚款处罚的个人,经教育、劝诫后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并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可以不予处罚。

  2.单位未在规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垃圾】可获垃圾类别查询入口、垃圾分类标准、处罚措施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