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入境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医疗费怎么算
导语 南京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入境中外人员医疗费自理吗?一起来关注。
1.中外人员入境来宁后被确诊为输入型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有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支付;
2.中外人员入境来宁后被确诊为输入型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有商业保险的,按照商业保险合同规定支付;
3.其他人员原则上由个人承担。
注意:
经认定确有困难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医疗救助。
另外:
1.从南京口岸入境,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中外人员,立即送发热门诊就医。发热等异常症状人员的密切接触者,按规定统一实施集中医学观察。
2.从南京口岸入境,来自疫情严重国家(地区)的中外人员,统一实施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3.南京市在北京、上海空港口岸以及南京禄口机场、铁路南京站、南京南站设立涉外疫情防控转运服务点,对目的地为南京,有疫情严重国家(地区)行程史人员实施全程受控转运。
4.从全国其他口岸入境不满14天、自行抵达南京的有疫情严重国家(地区)行程史人员,须在抵宁后1小时内向所在单位或社区如实报告,并自抵宁之日起一律实施集中医学观察至14天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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