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

导语 根据南京公安最新通知,南京人才落户政策确定延期,最新政策有效期截止至2021年3月24日。

  最新消息:2021年3月24日,南京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延长《关于继续实施<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确定该政策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5月31日。

  2020年2月28日,南京公安局发布关于继续实施《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确定南京人才落户政策延期1年。

  其中,人才落户申请条件、流程等主体内容并未做调整,南京公安结合工作实际,对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有效期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

  南京人才落户要求:

  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办理流程:

  在国(境)外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教育部认证《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市人社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书》。

  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市人社部门出具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书》(技能类)。

积分落户条件 积分落户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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