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区企业申报关键技术研发类资助所需材料

导语 受疫情影响,南京江北新区部分企业可以享受惠企政策,其中关键技术研发类资助怎么申请?

  根据南京江北新区《关于应对当前复杂形势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宁新区管发〔2020〕10号)政策意见第一条:

  江北新区对新研发成功并经认定可量产的疫情防控产品,优先推荐申报政府科技项目,并按项目研发费用发生总额1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南京江北新区防控研发费用补助申报表

  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相关部门认定证明材料等)。

  申报要求:

  申报关键技术研发类资助,企业申报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南京江北新区直管区区域内注册纳税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新研发(合作研发)成功用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相关应用产品;

  (3)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应用产品已获得部门、医院等相关单位认可;

  (4)疫情防控相关应用产品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一是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防护产品及装备;

  二是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产品;

  三是新型冠状病毒疫苗;

  四是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药物;

  五是其他相关防控产品。

  不包括普通防疫物资和信息化应用系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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