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疫情临时救助(条件+金额)

导语 南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临时救助的条件是什么?南京疫情临时救助金是多少?一起来关注。

  救助条件

  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南京市民政局综合采取临时救助等措施,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

  主要包括哪些人呢

  1.南京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2.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

  3.因探亲、旅游、务工等原因来宁,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流动人口。

  南京临时生活救助补贴标准如下:

  对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人员的临时救助标准一般参照低保标准,采取一次性救助的方式,最低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4,最高不超过6个月。

  (一)急难型困难家庭:人均救助标准不高于低保标准的2倍。

  (二)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支出型困难家庭:人均救助标准不高于低保标准。

  (三)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之外的支出型困难家庭:

  1.医疗等费用支出超过该支出发生前6个月内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按照低保标准给予3个月的临时生活救助金,救助金=低保标准×家庭人数×3。

  2.医疗等费用支出虽未超过该支出发生前6个月内家庭可支配收入,但该支出发生前6个月内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医疗等费用支出后的月人均数低于低保标准的,按照低保标准给予2个月的临时生活救助金,救助金=低保标准×家庭人数×2。

  (四)困境个人:一般给予实物救助或提供转介服务,实物救助标准以满足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为限。确有必要发放临时救助金的,一般不高于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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