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日前南京允许处理非本人机动车备案前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

导语 受新型肺炎疫情影响,南京多项办事服务都有所调整,机动车及驾驶证业务也都有所调整。

  为防控疫情,较少出行,2020年3月1日前,机动车登记地或交通违法发生地在南京市的,允许处理非本人机动车备案前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

  按照上级部署,疫情期间,交通违法网上处理渠道统一为互联网交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交管12123APP)。 请广大用户,下载交管12123app或者登陆PC端互联网交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自助注册和处理交通违法。

  交管12123APP部分功能实施调整,暂时允许机动车驾驶人处理非本人机动车备案前发生的,以及可随时处理6分(含)以下的交通违法

  相关信息

  >>>2020新型肺炎期间南京车驾管业务办理最新消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政务服务】可查看南京政务服务办事及预约渠道、办理流程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