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溧水区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一览
导语 自2023年1月15日起,南京市溧水区将对原有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进行调整,详见正文。
南京溧水区禁放区域:
开发区西侧边界线—沪武高速西段—宁宣高速—长乐大道—长深高速—沪武高速东段(含永阳街道北侧边界线)—宁杭城际铁路—永阳街道东、南边界线—无想山国家森林公园南侧边界线—无想山大道—五峰山路—天生桥河的合围区域。
(图源:溧水发布)
对未列入上述区域的以下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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