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导语 南京什么时候实行垃圾分类?南京垃圾分类的意义是什么?南京垃圾分类标准是什么?南京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草案是怎样的?

  2020年7月31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的《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获全票通过。

  该条例2020年11月1日正式施行

  分类措施:

  撤桶并点,生活垃圾定时定点集中投放。

  《条例》规定,南京住宅区和农村居住区施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集中投放制度。这意味着每个小区都要逐步撤掉楼下垃圾桶,到指定收集点投放。目前,南京已经在64 个小区先行先试"撤桶并点 "(详见>>南京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建起分类亭、分类房等。到年底,有些小区可能还不具备条件,会逐步撤桶。对于一些下楼就到街的老小区,实在不具备建收集点的,将采取垃圾运输车流动收运。如果没有做好分类,运输和处置单位都可以要求管理责任人重新分拣,拒不分拣,可以拒收。

  同时,《条例》也提出,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都要同步建设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已有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不符合标准和规范的,应当逐步予以改造;老旧小区出新时,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列入改造范围。

  明确小区物业为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

  《条例》规定,南京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其中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农村居住区,村民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或者不能确定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管理责任人。管理责任人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并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规范,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并保持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完好、整洁;公示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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