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区集成电路企业设立研究生工作站资助实施细则(试行)

导语 南京江北新区集成电路企业设立研究生工作站资助金额是多少?南京江北新区集成电路企业设立研究生工作站资助怎么申请?

  江北新区集成电路企业设立研究生工作站资助实施细则(试行)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负责本细则的政策兑现工作。

  一、资助对象和资助标准

  新区集成电路企业设立研究生工作站的,每家企业给予 10 万元资助。

  二、办理流程

  申报、评审与兑现程序如下:

  (一)发布南京江北新区集成电路企业设立研究生工作站资 助申报通知;

  (二)新建经认定研究生工作站的企业填写《南京江北新区集成电路企业设立研究生工作站资助申请表》;

  (三)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查审核申报材料;

  (四)研究审定审核意见;

  (五)公示拟支持对象及金额;

  (六)发文及兑现资金。

  三、管理和监督

  对政策兑现过程中,存在申报不实,恶意骗取财政资金的,将依法追回已兑现资金,并将该申请人、企业或平台列 入新区严重失信“黑名单”,五年内不得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 第六条 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财政资金等行为的,

  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 427 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责任。

  四、附则

  本细则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局负责解释。

  本细则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即2019年6月28日实施,试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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