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京楼市新政 企事业单位不得再购买商品房

导语 2018年南京楼市新政8月13日开始实行,所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机构不得再在南京购买商品房,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2018年8月13日19:00起,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商品住房。

  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1、 执行时间自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发文之日起,即在2018年8月13日19:00后开始执行 ,对采取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以房产部门购房资格核验时间为准,对非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以认购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2、 执行范围为全市范围 ;

  3、 限制购房对象为所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机构 ,涵盖本市和外地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机构;

  4、 限制购买的房屋为商品住房

  那么问题来了,哪些人可以在南京买房呢?

  要在南京买房,首先得取得购房资格→南京目前实行的限购政策解读

  自2017年5月4日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南京户籍居民,可网上申请开具电子购房证明:

  (1)未婚无婚生子女的成年单身居民;

  (2)现为已婚婚姻登记地在南京市的居民。

  符合购房条件就可以开具购房证明,拥有了购房证明就说明有了购房资格,购房证明的有效期为180天,到期后可以延长有效期。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购房证明】可手机开具电子购房证明、获取线下办理预约入口、线上申请办理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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