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关于加强公共场所管理的通告原文

导语 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2020年1月24日发布关于加强公共场所管理的通告,一起来看看。

  为切实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降低人群集聚可能造成的疫情传播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我市原则上停止举办各类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包括: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大型体育赛事;撞钟、庙会、敬香祈福等民俗活动;展览、展销和人才招聘;其他大规模群体性活动等。原计划近期举办的上述活动,举办方应立即发布活动取消或延期的公告,妥善做好退票等解释说明工作。

  二、即日起,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文博场馆暂行闭馆,公园、动物园等各级各类景区暂停开放,原计划近期组织的活动取消或延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网吧、娱乐场所暂停营业,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三、即日起,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含托育机构)暂停开展线下服务,恢复线下服务时间另行通知。

  四、商场、超市等人流集聚场所的开放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规定,并做好场所消毒杀菌通风等疫情防控工作。

  五、各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原则和职责分工,加强对各类活动的科学管控和合理引导,确保群众安全和社会稳定。

  六、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将立即责令停止举办,并依法依规追究举办方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广大市民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空气流通不佳的场所。

  2020年1月24日

  南京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发布了哪些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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