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婚姻登记新变化(附最新规定)

导语 民政部扩大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省份,婚姻登记有哪些变化呢?一起来看。

  作为民政部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省份,即日起婚姻登记有以下变化:

  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江苏省内可以在省内任意一个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

  双方均非江苏省户籍: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离婚登记。

  注:补领、补办婚姻证件,涉港澳台、华侨居民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暂不实行跨区域办理。如果离婚男女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请走司法程序。

  》》江苏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指南(各市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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