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京市江宁上坊新城小学入学公告

导语 2023年南京市江宁区上坊新城小学招生公告发布,具体的报名条件、施教区范围、报名办法等详见正文。

  依据《2023年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江宁教字(2023)9号文】要求,现将2023年南京市江宁上坊新城小学(南京市琅琊路小学江宁分校)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通告如下:

  一、入学条件

  儿童需年满六周岁,即于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教育局普通教育科审核批准。

  1、施教区内适龄儿童

  公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入学。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含原乡镇中心小学、一贯制学校,下同)网上报名登记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籍,其户籍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一致,且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并符合其他相关要求。(提示:2024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除上述条件外,属于下列情况的,也可在施教区小学登记入学:

  (1)儿童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2)适龄儿童在出生后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登记落户,且儿童户籍从未迁移过、儿童法定监护人名下均无房产。

  2、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

  (1)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办好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2)每套二手房只能保障当前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

  3、拆迁户家庭子女

  (1)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可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2)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

  (3)已自购房屋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户籍迁至产权房处,在户籍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4、其他情况的本区户籍儿童

  (1)残疾儿童入学。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和南京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江宁特殊教育学校面向本区招收智力残障儿童。

  (2)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的,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在江宁区落户、无正式产权住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应选择在户籍地学校进行网上登记、预约现场审核,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施教区范围

  1、长深高速以东,东麒路以南,上高路-石麟路-万安北路以西,万安西路以北。

  2、湖山路以东,万安西路以南,万安北路-万安南路以西(含融侨悦城小区),泉东路-倪塘路-外港河以北。

  三、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1、网上报名

  请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zsbm.jnjy.net.cn)或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进行报名。施教区内户籍儿童网报时间为5月22日至5月28日17:00。

  2、现场审核

  施教区内户籍儿童在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5月27-28日按预约时间到报名学校现场审核材料。

  现场审核时需出具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施教区的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注: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监护人页、适龄子女所在页)

  四、相关要求与说明

  1、8月10日前学校向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监护人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规定报到日期,逾期不报到作为自动放弃学位处理,责任由家长自负。

  2、所有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3、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与安全保卫工作,现场审核时请一名监护人携儿童参加,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4、招生咨询电话:52096101(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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