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跨区(市)就读小学毕业生回雨花台区登记须知

导语 2023年南京雨花台区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雨花台区登记公告发布,具体的报名登记范围、登记材料、审核时间等见正文。

  根据南京市教育局招生工作要求,现将2023年跨区(市)就读小学毕业生回我区登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登记范围

  跨区(市)就读小学应届毕业生,指该生和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雨花台区,学生本人在外区(或外地)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审核入学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家长需提供的材料

  (1)南京市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登记接洽单(南京市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发接洽单,外市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建议提供学籍卡);

  (2)含有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孩子和监护人登记页的户口簿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监护人(孩子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孩子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

  备注:请家长自带黑色签字笔一支。

  2、审核要求

  全家实际常住在雨花台区,且持有雨花台区全家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的房屋所有权证相一致的。“全家”指学生和父母户口同簿,缺一不可。房屋所有权拥有者必须是孩子监护人,即孩子父亲、母亲或父母双方,不能有其他共有产权人(该生除外)。“实际常住”是指非空挂户,确实居住在房屋所有权证所在处。

  三、特殊情况说明

  1、毕业生家庭有多处住房的,其父母应以一处为相对固定居住地,一家三口户口在该住房内,且实际常住。

  2、毕业生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无独立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3、正在办理拆迁的,需按照招生办法提供拆迁补偿协议、新房购房协议等。

  以上情况按我区招生办法中施教区对应学校入学。

  无房产仅有我区户籍的,如户籍空挂我区或属集体户口等情况则没有固定学区,其入学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四、审核时间

  5月19日、20日(周五、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五、审核地点

  雨花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花神大道9号)

  六、复审时间及地点

  材料初审不符合要求、需补充材料复审的,请家长于5月23日(周二)下午 2:00-5:00,带齐相关材料到所登记学校教务处办理复审手续,请家长按时到相关地点复审,过期不予办理。

  七、审核流程

  1、交验户口本、身份证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南京市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登记接洽单》(由学生毕业所在小学发放)。

  2、审核通过后填写《2023年雨花台区跨区就读小学毕业生回本区报名升学登记表》,领取《家长须知》,家长签字确认。

  3、报名材料齐全、符合学区入学条件的,8月1日前由登记学校通知家长到校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八、电脑随机派位报名

  6月3日至4日,有意愿参加民办学校或南京外国语学校电脑派位的跨区(市)就读返本区登记的小学毕业生,其监护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家庭户口簿到雨花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花神大道9号)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未尽事宜,请与教育局普教科联系。

  电话:52883584,52883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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