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淳区学前教育新生入园工作指导意见
导语 2023年南京市高淳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发布,具体的招生对象和范围、入园意向登记办法、日程安排等见正文。
一、基本原则和要求
1、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2、坚持“相对就近、统筹协调”的原则,按照区域内幼儿园规模与人口密度分布的实际状况,科学划分学前教育服务区。
3、各幼儿园根据指导意见,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于5月5日前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4、各幼儿园须严格按照规定班额标准安排招生计划,严格控制超班额现象,确需调整班额招生的,需经区教育局批准。各幼儿园不得对入园幼儿进行测试,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二、招生对象和范围
1、招生对象
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幼儿入园前须提供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合格证明。
2、招生范围
全区公办幼儿园服务区按城区、开发区和其他六个街镇进行划分,民办幼儿园面向高淳区范围招生。
2023年城区、开发区公办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如下:
(1)城区服务区
①城东片区(乐仁幼儿园、美临香逸幼儿园、双湖雅居幼儿园、滨湖幼儿园):沿双湖南路-芜太公路-石固河-花园大道-双高路-松园南路-游山路-芜太公路-红旗闸路-固城湖支流-慢城绿道-双湖南路形成的区域。
②城南片区(宝塔幼儿园、御园幼儿园、浅水湾幼儿园、华宸幼儿园):沿康乐路-胥河路-北岭路-丹阳湖北路-汶溪路-水阳江路-湖滨大道-石臼湖南路-石臼湖北路-康乐路所形成的区域。
③城西片区(实验幼儿园、康桥幼儿园、机关幼儿园、雅园幼儿园、梧桐幼儿园):沿汶溪路-学山北路-北岭路-凤岭路-镇兴路-石臼湖北路-石臼湖南路-湖滨大道-官溪路-汶溪路所形成的区域。
④城北片区(淳溪幼儿园、甘霖幼儿园、北岭幼儿园、新城幼儿园、天安幼儿园、睦和幼儿园、宝霖幼儿园、花奔幼儿园):沿溧芜高速-石固河-汶溪路-丹阳湖北路-北岭路-胥河路-康乐路-石臼湖北路-镇兴路-凤岭路-北岭路-学山北路-汶溪路-溧芜高速所形成的区域以及花奔村。以上片区内实行多园划片招生,幼儿园根据相对就近、统筹协调的原则,分别划定具体招生范围(详见各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开发区服务区
①汇淳幼儿园(含花样年分园):沿凤山路-古檀大道-双高路-松园南路-花山路-古檀大道-漆桥河-漆桥线-永城路-凤山路所形成的区域。
②古柏幼儿园:沿溧芜高速-古檀大道-双高路-花园大道-凤山路-电棠线-溧芜高速所形成的区域。城区、开发区以外的六个街镇幼儿园服务区相对独立,适龄幼儿在户籍所在街镇幼儿园登记入园。
三、入园意向登记办法
1、第一批入园意向登记
(1)登记时间:5月13日 8:30~11:30,14:00~17:00
(2)登记对象:2022年12月31日前,幼儿及法定监护人取得片区内户籍,且户籍地址与常住地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幼儿。
(3)登记办法:
符合条件的城区登记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携户口簿、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至所在片区内幼儿园办理入园意向登记,意向登记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
若申请意向幼儿园的幼儿数不超过学位数,幼儿园则直接接收;若申请意向幼儿园的幼儿数超出学位数,幼儿园则根据住址远近确定入园幼儿名单,未能入园的幼儿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至其他幼儿园。
2、第二批入园意向登记
(1)登记时间:5月14日 8:30~11:30,14:00~17:00
(2)登记对象
①拆迁已安置但房产未交付,或拆迁已安置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拆迁户家庭子女。
②2022年12月31日前,幼儿及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不动产权证(房产证)都在城区服务区内,但双证地址不一致者。
③2023年1月1日-2023年5月14日期间,幼儿及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城区服务区,且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属于所属服务区内者。
④幼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须提供无房证明),幼儿及其父母户籍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且从未迁移过,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均在所属服务区内者。
(3)登记办法
符合以上条件的登记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携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服务区内的幼儿园办理入园意向登记(拆迁户家庭子女到安置地所属服务区的幼儿园登记),意向登记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教育局视学位情况统筹协调,意向登记对象均需服从安排,不服从安排者视同自愿放弃学位。
3、第三批入园意向登记
(1)登记时间:5月18日8:30~11:30。14:00~17:00
(2)登记对象及办法
①空挂户家庭子女:城区空挂户家庭子女监护人持家庭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至区教育局一楼大厅办理入园意向申请。
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淳溪街道范围内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申请材料(材料提供见《2023年高淳区幼儿园新生入园热点问答》),在规定时间内至区教育局一楼大厅办理入园意向申请,并填写《高淳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入园申请表》。对符合条件的,现场审核通过并留存申请表及材料复印件;对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其他镇街范围内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至镇街幼儿园办理入园意向申请。
③符合《高淳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关政策(一)》(高住房〔2022〕43号)的业主子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商品住房),并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业主,可持申请材料(材料提供见《2023年高淳区幼儿园新生入园热点问答》),在规定时间内至区教育局一楼大厅办理入园意向申请。
以上三类对象办理入园意向申请后,区教育局视各园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意向登记对象均需服从安排,不服从安排者视同自愿放弃学位。
4、照顾对象子女入园意向登记
(1)参照教育部、省、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相关政策,我区学前教育招生对以下对象的子女入园给予适当照顾:
①烈士;
②因公牺牲的军人,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
③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
④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
⑤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
⑥其他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
(2)以上政策照顾对象人员子女申请入园办理流程为:
①申请人持符合上述政策照顾对象证明、家庭户口簿等材料,于5月6-9日期间到区教育局基教科511办公室领取申请表;
②持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主管单位审核并签章;
③5月12日前,申请人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报送区教育局基教科511办公室。
(3)登记时间:5月8-12日 8:30~11:30,14:00~17:00
四、日程安排
5月8日至5月12日,照顾对象子女办理入园意向登记。
5月13日,城区各公办幼儿园组织第一批入园意向登记。
5月14日,城区各公办幼儿园组织第二批入园意向登记。
5月18日,城区各公办幼儿园组织第三批入园意向登记。
5月31日,各幼儿园发放入园通知书。
开发区、镇街服务区内各幼儿园参照执行。
五、报名审核工作
各幼儿园须严格审核新生报名登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条件新生信息录入《南京市高淳区学前教育新生入园报名系统》,区教育局审核报名系统新生信息,与户籍、房产等主管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新生信息与申报条件不符合者,将不予接收。各幼儿园要加强入园工作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新生信息审核和网上录入工作。
六、其他
1、2023年5月初,区教育局将通过高淳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高淳教育网(http://www.gcjy.info/)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城区和开发区内幼儿园相关信息。同时,各幼儿园以张贴通告等形式公布招生方案。规定时间内登记不分先后,逾期未登记者视为自愿放弃学位。
2、各幼儿园要精心组织招生工作,避免大规模人员聚集。
提醒:2024年城区服务区内幼儿园优先登记的对象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城区户籍,须户籍地址与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一致。
本指导意见由高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7338659。各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见高淳教育网或幼儿园招生通告、幼儿园网站。
七、2023年高淳区学前教育城区服务区图
八、2023年高淳区城区、开发区幼儿园相关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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