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6日起南京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游园方案实施

导语 2023年4月13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京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园实施方案》,就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持优待证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园有关事项予以明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江苏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办法》要求,决定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实行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园优待政策。

  ✔ 【优待对象】:

  全国范围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人员。

  ✔ 【优待内容及方式】: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凭优待证免费乘坐我市行政区域内公共交通工具(不含定制公交);免费参观游览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园中园、园内收费及夜游项目除外

  ✔ 【实施时间】:

  2023年4月26日起施行

  优待对象游园时,应出示与本人身份信息匹配的优待证和身份证,免景区门票费用。有预约入园要求的景区,优待对象可在景区官方预约平台提前预约,预约成功后,按照预约时段入园。优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对使用伪造、变造的优待证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园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优待对象持优待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游园时,应主动配合做好有关核验工作,文明有序进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军人免费】可获取南京退役军人免费景点/文博场馆、优待证办理材料+地点、各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电话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