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宁惠保三期正式发布 产品保障范围公布 有优待

导语 在延续南京宁惠保二期降低责任一免赔额至1.8万的基础上,针对已连续两期参加南京宁惠保的未出险参保人员,其续保南京宁惠保三期后,责任一部分1.8万至2万之间的报销比例由原10%提升至30%。

  2022年,“南京宁惠保”三期进行了升级。产品分为99元基础保障版,150元升级保障版。升级保障内容更丰富,聚焦减轻医保范围外自费医疗负担,新增28种国内特殊疾病特定药品费用及质子重离子治疗费用保障待遇,均0免赔额。

  参保时间

  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12月15日

  保障时间

  2023年1月1日零时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

  南京宁惠保保障范围是什么?

  基础保障版(99元版本)

  责任一:医保范围内医疗保障。

  保障期间内,被保险人住院或接受门特、门诊大病治疗发生的基本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以及住院期间使用国家谈判药品发生的基本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免赔额1.8至2万元之间赔付10%;2万元以上非既往症赔付90%,既往症赔付60%,年度赔付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其中,基本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指药品、材料(项目)、服务设施等在基本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内需要个人负担的费用。

  责任二:医保范围外药品及耗材医疗保障。

  保障期间内,被保险人住院或接受门特、门诊大病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须的基本医保范围外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费用,以及医保目录内药品,在药品说明书适应症范围但在基本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外使用时的费用(不包含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以及美容、减肥等保健功能药品),且同一通用名药品年度计入限额30万元,高值医用耗材年度计入限额20万元。责任二、三共用2万免赔额,非既往症赔付50%,既往症赔付30%,责任二、责任三年度总赔付额不超过50万元。

  责任三:医保范围外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医疗保障。

  保障期间内,被保险人住院或接受门特、门诊大病治疗发生合理且必须的医保范围外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等费用。责任二、三共用2万免赔额,非既往症赔付50%,既往症赔付30%,责任二、责任三年度总赔付额不超过50万元。

  升级保障版(150元版本)

  责任一、二、三同基础保障版。

  责任四:医保范围外药店保障。

  保障期间内,被保险人由指定专科医生诊断为特定疾病并书写门诊病历和开具处方后,在定点药店购买和使用《南京宁惠保三期国内特定高额药品和项目目录》中符合适应病种和适应症限制的28种特定药品费用。(不包含《南京宁惠保三期国内特定高额药品和项目目录》中由慈善机构援助的药品费用)。责任四0免赔额,非既往症赔付70%,既往症赔付30%,年度赔付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责任五:上海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费用医疗保障 | 100万。

  保障期间内,被保险人自获得被保资格之日起,在上海质子重离子医院根据专科医生的诊疗意见接受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对于该被保险人因此在该医疗机构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符合约定的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责任五0免赔额,非既往症赔付70%,既往症赔付30%,年度赔付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优待

  1、提升报销比例。在延续南京宁惠保二期降低责任一免赔额至1.8万的基础上,针对已连续两期参加南京宁惠保的未出险参保人员,其续保南京宁惠保三期后,责任一部分1.8万至2万之间的报销比例由原10%提升至30%。

  2、提升医疗救助对象保障待遇。基础保障版和升级保障版中的保障责任一、二、三,对医疗救助人员提供如下倾斜性保障:一是降低免赔额,即责任一免赔额由1.8万降至1万,责任二、三共用的2万免赔额降至1万;二是报销比例提升5%,即责任一非既往症报销比例由90%提升至95%,既往症报销比例由60%提升至65%;责任二、三非既往症报销报销比例由50%提升至55%,既往症报销比例由30%提升至35%。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宁惠保】获取南京宁惠保微信参保入口、指南、理赔案例、流程、常见问答及咨询入口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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