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才等级划分表

导语 A类人才、B类人才、C类人才、D类人才、e类人才、f类人才六类人才有详细划分标准

等级 人才依据 划分详情
A
国际国内顶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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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省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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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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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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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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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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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A类人才由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认定;B、C、D类人才及相当于B、C、D类的人才由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E、F类人才由各区(管委会)人社部门认定。

  通过项目合作方式及非企业引进的A、B、C类人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参照本办法享受人才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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