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才安居有房还能申请吗

导语 南京人才安居办法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非南京户籍须符合在宁无自有住房且五年内没有交易记录等条件。

  本市户籍的,住房须达办法对应的安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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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本市户籍的,须在宁无自有住房,且在南京市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本市户籍且住房不达标的人才只能选择租赁补贴的安居方式,补贴金额按照人才安居标准面积和原房面积的差额计算。

  ➤南京人才安居享受期:

  人才安居申请的政策享受期为5年,其中共有产权房、购房补贴只能享受一期,期满不得再次申请;享受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政策满5年的,通过绩效评价的B类人才和进阶到D类及以上的人才,可申请续增一期。人才安居政策最多享受两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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