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假有效期规定

导语 《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15天,已包含法定婚假3天。

  南京婚假15天。

  南京婚假规定的依据: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于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第222号令)作出了修改。对于婚假,其中明确将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十五天(含法定婚假三天)”。

  这意味着南京人的婚假将比江苏统一规定的13天婚假多出两天。

  拓展阅读:南京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

  各区婚姻登记处,周一到周六正常上班(除法定节假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各区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为法定节假日放假的第一天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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