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关于全面强化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 6 号)

导语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社区传播风险已经显现,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南京关于全面强化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 6 号)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社区传播风险已经显现,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鼓励开展居家办公。提倡居家办公、在线办公,按照疫情防控“少流动”“少接触”“少聚集”的原则,具备条件的园区、楼宇和企业应尽可能采取灵活的办公模式,实行弹性工作制、居家在线办公、远程办公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二、加强学校防控管理。自3月16日起,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技工学校等)暂停线下教学,各校组织开展线上教学;幼儿园暂停入园,开展线上居家生活指导。

  三、关停部分密闭场所。全市演艺场所、网吧、影剧院、美术馆、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站)、图书馆(城市书房)、景区公园室内场所、健身房、公共浴室、桑拿房、SPA会所、美体馆、瑜伽馆、足疗店、修脚店、采耳店、美容店、针灸馆、艾灸馆、酒吧、KTV、室内歌舞场所、室内体育馆、室内游泳馆、棋牌室、麻将馆、按摩店、游戏游艺场所、桌游室、剧本杀、密室逃脱等休闲娱乐密闭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四、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全面关闭全市公墓、骨灰堂等骨灰安放场所,暂停开展现场祭扫活动和骨灰安放。殡仪服务机构暂停办理治丧守灵、遗体告别、骨灰祭祀等集中治丧服务。广大市民可通过网上祭扫、代为祭扫等方式寄托哀思。宗教场所一律暂停开放。全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立即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银行、餐馆、理发店、室外景区、公园等公共场所要严格执行戴口罩、测温、验码以及错峰、限流50%等措施,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一律关停。

  五、实施小区封闭管理。人员进入小区一律戴口罩、测温、验码。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小区物业公司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对无物业小区,按照属地原则,由街镇组织专门队伍,落实封闭管理等防控措施。所有外卖、快递、投递等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实行无接触配送,在小区出入口指定区域中转存取。

  六、调整公共交通服务。自3月16日起,地铁1号线运营区段调整为迈皋桥站至南京南站,3号线运营区段调整为林场站至南京南站,S1、S7、S9号线暂停运营,S8号线运营区段调整为泰山新村站至方州广场站。动态调整全市公共交通发车频次,暂停江宁区公交线路跨区运营。暂停全市道路客运班线、旅游包车运营。

  七、严格做好自我防护。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宁、不前往已有阳性感染者报告的城市,所有离宁人员应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广大市民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主动接种疫苗,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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