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11个县获评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南京溧水常州金坛苏州昆山等

导语 南京市溧水区、新沂市、常州市金坛区、昆山市、太仓市、海安市等11个县(市、区)被命名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更新于2022年2月11日

  近日,南京、苏州、南通被通报表扬为"四好农村路"建设市域突出单位。南京市溧水区、新沂市、常州市金坛区、昆山市、太仓市、海安市、金湖县、东台市、高邮市、扬中市、泰州市高港区等11个县(市、区)被命名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数量居全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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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交通运输部印发《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2021年工作要点》

  着力健全完善八个体系,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要构建广泛覆盖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有序推进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窄路基路面加宽改造,推动农村公路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加强农村公路桥梁隐患排查,实施农村公路危旧桥梁改造4000座,推进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4万公里。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抽查,加强农村公路运行质量监测。

  要健全长效稳定的管养保障体系,加强跟踪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实施农村公路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加强路产路权保护。

  要完善高效优质的运输服务体系,巩固拓展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成果,提升农村客运通达广度深度,鼓励农村客运公司化经营、集约化发展,有序推进城乡公交线路向城区周边重点镇村延伸和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加快推进以县级物流中心为核心、乡镇运输服务站为支撑的公用型、共配型农村物流节点体系建设。

  要构建规范有效的制度政策体系,积极推进公路法、农村公路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制修订工作。

  要完善支撑有力的资金保障体系,研究制定中央相关资金“以奖代补”支持农村公路发展政策,继续推动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重点支持范围,研究农村客运油补资金延续政策。

  要制定完备适用的技术标准体系,起草、出台各类行业标准规范,加快形成完善的行业标准规范体系。

  要发展共享共治的群众参与体系,进一步开发并规范管理“四好农村路”各类公益性岗位,拓宽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渠道,健全群众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

  要打造创新多元的融合发展体系,推进“四好农村路”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村公路路衍资源开发利用。深入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提升城乡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路域环境整治工作,推进“美丽农村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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