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秦淮区瑞金路街道垃圾分类不规范会影响个人征信

导语 南京市秦淮区瑞金路街道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垃圾分类违规行为先后下达了68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同步将这一处罚决定上传至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更新于2021年12月14日。

  南京市秦淮区瑞金路街道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垃圾分类违规行为先后下达了68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同步将这一处罚决定上传至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处罚对象若未按规定履行处罚决定就会被列为失信行为

  拓展阅读南京有害垃圾投放规定

  有害垃圾指:废充电电池和扣式电池、废荧光灯管和节能灯管、过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相纸。

  根据2020年《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和投放指南》,南京有害垃圾投放规定为:

  易挥发、有残留的请密封后投放;灯管等易破损的有害垃圾应注意轻放,带包装或包裹后投放,避免破损;

  在公共场所产生有害垃圾应就近投放至周边街道等公共区域有害垃圾收集容器,若未发现对应收集容器应带回家后再投放至小区有害垃圾投放点处。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垃圾】可获垃圾类别查询入口、垃圾分类标准、处罚措施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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