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缴费基数标准
导语 往年江苏省社会保险基数一般于每年7月1日开始调整,而2022年度缴费基数调整并在2022年1月1日执行,这样做是有原因的,一起来看官方解答。
以往江苏省社会保险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社会保险有关基数一般于每年的7月1日开始调整。在前不久刚刚调整今年下半年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后,紧接着就公布了明年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并从明年1月起执行。
从1月1日执行?原因在这:
按照国家层面推进全国统筹和规范完善省级统筹的要求,江苏省已在逐步取消社会保险年度,实行自然年度的通行做法。近年来,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年度计息、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基数已先后调整为自然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的公布和执行也要与此相适应,这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做法也是一致的。
江苏省今年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原来也是要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的,考虑到方方面面因素,在前期公布时未向前追溯,而是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这也是最后一次按原来的社会保险有关做法执行。从明年起,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全面实行自然年度,因此,今后每年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无论是事后公布,还是提前公布暂行标准,都将从1月1日起执行。
基数一年调整两次?错觉:
最近公布的2022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给大家造成了短时间两次上调缴费工资上下限标准的错觉,这其中既有今年需报国家批准公布迟的原因,也有社会保险年度向自然年度过渡的原因,特别是后一原因,还希望大家能够理解和支持。此外,对于符合就业扶持相关政策的灵活就业人员,还可以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助力其持续不中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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