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产假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吗?
导语 江苏省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总共为158天,后60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后60天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根据《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第十三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南京市延长60天,一共158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产假延长假(延长的60天)。
拓展阅读:用人单位应当做好下列女职工卫生保健工作
(一)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女职工安排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承担检查费用,书面告知检查结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二)每年至少安排1次妇女常见病普查,对年满35周岁的女职工应当增加乳腺癌、宫颈癌筛查。
女职工在用人单位安排的时间内进行健康检查的,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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