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量不加价 南京2022年1月起居民阶梯气量调整

导语 今日,南京发布了《关于优化调整居民阶梯气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1月1日起用气量按调整后的分档气量标准执行,调整后的居民阶梯气价和分档气量表见正文。

  近日,南京市发改委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居民阶梯气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增加一、二档用气量标准,现行用气价格保持稳定。

  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下用户,第一档年用气量由300(含)立方米以内调整为400(含)立方米以内,第二档年用气量由300-600(含)立方米调整为400-1100(含)立方米,第三档年用气量由600立方米以上调整为1100立方米以上;对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上用户,第一、二档年用气量上限分别调整为按每人每年125立方米、285立方米确定。

  调整后的居民阶梯气价表如下:

调整后的南京市居民阶梯气价表
单位:立方米、元/立方米
类别 年用气量 分档价格 备注
居民用户(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下用户) 第一档 0-400(含) 2.73 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上用户,一、二档年用气量上限分别按每人每年125立方米、285立方米确定,分档价格不作调整。
第二档 400-1100(含) 3.28
第三档 1100以上 3.82
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 不执行分档气量 3.01 包括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非居民用户

调整后的分档气量表
家庭人口数量 年用气量(立方米)
第一档 第二档 第三档
3人及以下 0-400(含) 400-1100(含) 1100以上
4人 0-500(含) 500-1140(含) 1140以上
5人 0-625(含) 625-1425(含) 1425以上
6人 0-750(含) 750-1710(含) 1710以上
7人 0-875(含) 875-1995(含) 1995以上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燃气】即可查看南京最新停气信息、燃气收费标准、安装费用等信息。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