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都市圈跨市域协同立法 2021年10月19日表决通过

导语 2021年10月19日,南京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跨市域轨道交通运营和执法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

  更新于2021年10月21日

  2021年10月19日,南京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跨市域轨道交通运营和执法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镇江南京两市的决定经表决通过后,拟同时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并于同日同步实施。为稳步推进南京都市圈跨市域协同立法,宁句城际轨道跨行政区执法问题被作为试点,由宁镇两市进行协同谋划。

  拓展阅读

  2000年江苏城市工作会议,提出南京都市圈理念

  2001年,南京、镇江、扬州和安徽的芜湖、马鞍山、滁州六城联合商讨南京都市圈的建立

  2003年1月,江苏省政府批准《南京都市圈规划(2002-2020)》南京都市圈成为首个全国规划建设的跨省都市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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