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发布病例轨迹及现住址图(持续更新)

导语 2022年南京新增确诊病例以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具体的行动轨迹已经公布,一起来看。

  更新于2022年12月8日

  注:本文只保留最新一轮疫情病例数据。

  ➤2022年12月7日0时至24时,南京江宁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2例。(查看详情)

  ➤2022年12月6日0时至24时,南京江宁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3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9。(查看详情)

  ➤2022年12月5日0时至24时,南京江宁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0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8例。(查看详情)

  ➤2022年12月4日0时至24时,南京江宁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0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例。(查看详情)

  ➤2022年12月3日0时至24时,南京江宁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3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6例。(查看详情)

  ➤2022年12月2日0时至24时,南京江宁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4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1例。(查看详情)

  ➤2022年12月1日0时至24时,南京江宁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2例。(查看详情)

  ➤2022年11月30日0时至24时,南京江宁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0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例。(查看详情)

  ➤2022年11月29日0时至24时,南京江宁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0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例。(查看详情)

  ➤2022年11月28日0时至24时,南京江宁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0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8例。(查看详情)

  ➤2022年11月27日0时至24时,南京江宁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例。(查看详情)

  ➤2022年11月26日0时至24时,南京江宁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9例。(查看详情)

  ➤2022年11月25日0时至24时,南京江宁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例。(查看详情)

  ➤2022年11月24日0时至24时,南京江宁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例。(查看详情)

  ➤2022年11月23日0时至24时,南京江宁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例。(查看详情)

  ➤2022年11月22日0时至24时,南京江宁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4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例。(查看详情)

  ➤2022年11月21日0时至24时,南京江宁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查看详情)

  ➤2022年11月20日0时至24时,南京江宁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0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查看详情)

  ➤2022年11月18日0时至2022年11月19日24时,南京江宁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0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0例

  ➤2022年11月17日0时至24时,南京江宁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0例。(查看详情)

  ➤2022年11月16日0时至24时,南京江宁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0例。(查看详情)

  2022年11月2日0时至2022年11月15日24时,南京江宁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0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0例。

  ➤2022年11月1日0时至24时,南京江宁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本土无症状感染者0例。(查看详情

  ➤2022年10月30日0时至2022年10月31日24时,南京江宁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0,本土无症状感染者0例

  ➤2022年10月29日0时至24时,南京江宁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0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查看详情)

  ➤2022年10月28日0时至24时,南京江宁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查看详情)

  ➤2022年10月27日0时至24时,南京江宁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0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0例。

  ➤2022年10月26日0时至24时,南京江宁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0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查看详情)

  ➤2022年10月22日0时至2022年10月25日24时,南京江宁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0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0例

  ➤2022年10月21日0时至24时,南京江宁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查看详情)

  ➤2022年10月8日0时至2022年10月20日24时,南京市江宁区新增本土确诊病例0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0例。

  ➤2022年10月7日0时至24时,南京市江宁区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0例。(查看详情

  ➤2022年10月6日0时至24时,南京市江宁区新增本土确诊病例0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0例。

  ➤2022年10月5日0时至24时,南京市江宁区新增本土确诊病例0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查看详情

  ➤2022年9月29日0时至2022年10月424时,南京市江宁区新增本土确诊病例0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0例

  相关阅读推荐:南京江宁各街道(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

  拓展阅读:不按规定监测处罚措施

  集中隔离结束后,不按照规定接受健康监测和管理,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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