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能保险制度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导语 南京全市失能保险的实施时间为2021年7月1日,从2021年6月1日起在秦淮区先行开展,详见正文。
【政策实施时间】
南京全市失能保险的实施时间为2021年7月1日。
为探索、总结形成全市失能保险工作经验,从2021年6月1日起在秦淮区先行开展,试点期至2021年6月30日止。
注意:
秦淮区试点期间,失能人员自与定点照护服务机构办理相关入住及协议签订手续当日起享受失能保险待遇。
【什么是失能人员照护保险】
“失能保险”是指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长期失能,失能状态持续3个月以上,经评估为重度失能等级,可按规定享受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照护服务的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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