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职时未休满年假的怎么办

导语 解除劳动合同时,未休满的年假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详见正文。

  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举例说明

  刘某在公司已工作3年,按规定每年可享受5天的年休假。

  今年公司和刘某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时刘某在单位工作了200天,公司当年度已安排休1天。

  那么刘某离职时应折算的年休假天数为:(200÷365)×5-1≈1.74天,因0.74天不足1整天,所以刘某折算后的年休假为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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