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市计划考试录用763名公务员
导语 2021年度南京市公务员考试公告已经发布,招录职位共有763个,不限制户籍,网上报名在11月3日9∶00至11月9日16∶00进行。
2021年度,南京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含在宁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和省级机关直属机构)将考试录用763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简章如下。
报考条件、对象:南京市2021年度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报名: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录用计划、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南京党建网、南京人事考试网。报考者报考前要认真阅读《南京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和《南京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招录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证书等资格条件以及基层工作经历等方面的问题,报考者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招录机关咨询电话通过《南京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介表》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11日16∶00;
缴费时间: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12日16∶00。
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填报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为准;以第二学位专业报考的,填报专业名称以第二学位证书为准。报名信息提交后一般不得更改,姓名中的错别字(生僻字)经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同意后方可修改。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在缴费截止时间前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方为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报考资格初审工作,市级机关职位由招录机关负责;区级机关和镇(街道)机关职位由该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宁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和省级机关直属机构职位由招录机关所属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期间,招录机关安排专人在工作时间接听报考者咨询电话。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对报考者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者补充说明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要求报考者补充。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招录机关应及时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并缴费,报名时可就近选择省内笔试考区。2020年11月3日9∶00至11月9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11月9日16∶00至11月11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2.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核减录用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报名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9∶00-16∶00。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2月16日9∶00至12月18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25)83151200。
体检(体能测评):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南京党建网、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体检人选信息。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录用体检工作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调整为不超过2次。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
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对我省、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省考】即可一键报名、查看查看职位表、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范围等信息。